《方案》提出,要積極吸引境內外銀行、證券、保險等金融機構在瓊落地,推動發展貿易金融、消費金融、綠色金融、科技金融等特色金融業務。
《方案》要求,壯大綠色低碳型高新技術產業規模。到2025年,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突破8000億元,在清潔能源產業領域投入800億元,產值突破330億元;節能環保產業產值達到350億元。
分階段分領域逐步推進全省各類汽車清潔能源化,2025年,公共服務領域和社會運營領域新增和更換車輛使用清潔能源比例達100%。到2030年,全島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。
《方案》還明確,進一步完善海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制度,引進國際資金和境外投資者參與氣候投融資活動。
2030年海南省停售燃油車
《方案》提出,高比例發展非化石能源,著力優化能源結構,大力發展風、光、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,高效安全、積極有序發展核電。加大分布式光伏應用,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,按照農光互補、漁光互補、林光互補模式有序發展集中式光伏,配套建設儲能設施。積極發展海上風電;建立制氫、儲運氫及用氫的全產業鏈;探索推進波浪能、溫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應用。
到2025年,新增光伏發電裝機400萬千瓦,投產風電裝機約200萬千瓦,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55%。到2030年,非化石能源資源充分開發利用,發電裝機比重達75%,低碳能源生態系統初具規模。
同時,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工程,鼓勵發展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分布式能源項目,重點建設洋浦熱電、海口氣電、三亞西氣電、海口氣電二期、三亞東氣電等氣電項目,在重點園區適時建設分布式天然氣綜合能源站。
《方案》指出,以現代物流、醫療健康、現代金融、商務服務為發展重點,推動服務業綠色化、低碳化發展。推進海口商貿服務型、三亞空港型、洋浦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,加快推進海南灣嶺、澄邁金馬等物流園區建設。積極吸引境內外銀行、證券、保險等金融機構在瓊落地,推動發展貿易金融、消費金融、綠色金融、科技金融等特色金融業務。
《方案》還要求,以重大產業平臺為支撐,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主體,以重點產業園區為載體,壯大綠色低碳型高新技術產業規模。到2025年,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突破8000億元,在清潔能源產業領域投入800億元,產值突破330億元;節能環保產業產值達到350億元。
推進綠色宜居型城鄉建設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,推動城鎮更新由傳統“大拆大建”模式向漸進式、適應式的綜合環境整治更新模式轉型。統籌安排各地區建設用地指標,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,將低碳發展理念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、城鄉建設規劃。合理規劃建設城市綠色空間、一級通風廊道、環城綠帶、交通走廊綠化通道,積極推進海綿型城市建設。
《方案》還明確,構建低碳化海島交通系統,建立全省全域性綠色、智慧、高效的新型交通網絡體系,加快交通電氣化進程,推動航空、鐵路、公路、航運低碳發展。建設覆蓋高速公路服務區、交通樞紐、公交場站、物流中心等公共區域的充電樁與充電站,形成高速公路和城鄉充電網絡。